算了

《罪欲之笼》番外一《吉普赛记忆》

吉普赛记忆

  我原来叫卡卡雅。

  我是吉普赛人,意为:流浪者。

  在很小的时候,我还有过父亲和母亲。但是关于他们,我记得的东西不太多,他们可能是消失在昏暗不清的沙漠边缘,也可能是被斧子砍倒在荒色蔓延的岩石后边。

  我记不得了。

  关于战争,关于流浪,关于生存,这些东西都是残酷到想都不能想的东西。吉普赛人不能有记忆,否则他们会死于悲伤。

  在十来岁上,我还是个女孩子的时候,我遇到过一些忘不了的人。那时候的枪火很密集,随便走一走身上就可能带回几个流血的窟窿。牙叔就是那么死的,他离开我们的族群去军队驻扎的小酒馆买酒,回来时身上多了好几把散弹,深深嵌在肉里。不过他说他不疼,他醉得很厉害,缩在火堆旁睡了一觉就再也没醒过来。阿妈说牙叔是不想活下去了,他女人小孩都不在了。

  我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哦,或者说,我们曾经来自不同的国家,世界各地,但现在我们同为流浪者,我们的民族不被承认,读心术一类的怪谈倒是传得很远。我们只是徘徊在刀枪子弹的缝隙里,挑起战争的不是我们,但我们却要忍耐一天天的战火,子弹擦着头发呼啸而过,我们只有低头弹弹发梢的灰尘继续行走。

  有一天,我们流浪到乌拉瓦的一个小城,小城死气沉沉,天空战机飞过,炮弹在地面炸出巨坑。惊慌的躲藏中我们的族群走散,五十几岁的阿妈带着我躲进小城炎热腥湿的防空洞,那些城里人盯着我们,仿佛我们比炮弹更可怕。不,更准确的说是恶心我们。我们身上很脏,蓬头垢面,红色的头发在他们眼里是异域的魔鬼标志。异域意味着未知,未知带来恐惧。他们可能以为我们真有巫术,总之他们一方面讨厌我们一方面害怕我们。我听到他们说要把我们骗去引开那些强盗一样的兵士。呵,他们以为我们听不懂他们的语言。

  其实谁不是血肉之躯呢,我们能挡得住那些冰冷的杀人机器吗?为什么不害怕我们暴露他们的位置?也许他们只是被害怕冲昏了头脑,想着推别人去死,自己就能活下去。

  我没有害怕,在阿妈怀里看着他们,但我的面无表情似乎吓到了他们,他们冲过来,拎着我的头发把我拽到墙角。

  有个人忽然发现了什么似的,用衣服擦擦我的脸,露出一副惊喜的表情。那副表情很恶心,男人对女人,雄性对雌性,我知道这种事情。而这样的表情,在我以后的生命里常常出现,竟然充斥了我的大半生。

  阿妈这时候尖叫起来,扑过来把我抱住。

  那些人开始踢我们,阿妈的嘴角都淌出血来。

  第一个不能忘记的人就是这时候出现的。也是一个孩子,不会比我更大。是个男孩子,他还牵着一个更小更小的男孩子。

  他们穿得很体面,脸上也是疲惫的表情,但他们看着就是和我们不一样的人。那个男孩子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但是身上的拳打脚踢停止了。我的眉骨留下血来,模糊了我的视线,我大概看到那个男孩给了那些人什么东西,也许是金钱也许是食物。可能,这个男孩是用这种方式救下我和阿妈的吧。

  没有人再理我们,我搀着阿妈尽量离他们远的坐了下来,靠着洞口,也靠着那两个男孩子。那个大些的男孩用袖口给我擦了擦脸上的血,这下我能看清他了,那么近的距离,他的睫毛长长的,随着他眨眼像要飞起来,在我的想象里变成一双黑鸟飞到碧蓝的天空,那里和平安详,没有血液暴力。

  我用蹩脚的英语试探着与他说话,我从他黑色的眼睛头发看得出来他是亚洲人,但我虽然能听得懂很多语言,却不会说,除了吉普赛语只能吐出一些磕磕绊绊的英语单词了。

  我们生涩地交流着,但是竟然聊得很愉快。这种愉快不是聊得开心,而是找到了个同龄的伙伴。

  他叫Qin,是中国人。

  后来我想起这个男孩子的时候,我也会想,他的名字在汉语里,是哪个字呢?是“秦”,还是“琴”,或者会是“情”?我喜欢“情”这个字,听说是“Love”的意思,所以我一厢情愿地想把他叫做情。汉语太复杂了,有懂汉语的人跟我说如果他真叫Qin,那就不会是“情”,因为发音不一样。可是在我听来,发音明明是一个样的,于是我还是执拗地叫他情。

  我问他他的家人呢?

  他说他的父母不见了。

  我问他这是他弟弟吗?

  他说他弟弟也不见了。

  我指着第三个小孩子问他:“那这是谁?”

  他揉揉那个最小的孩子的脑袋:“我不知道。”

  那个最小的孩子才四五岁,老喜欢眯着眼睛,不会说话,看着有些傻气。

  Qin说这个孩子被一个人留在倒塌的废墟边,在生病,他在路上捡到了,就带着他走。

  可是Qin自己也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而已,怎么担负得起他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承担呢?他是善良的,他是太过善良的。他没必要带着那个小孩就如他没必要帮我——这在战火里是多大的累赘?

  离我稍近一些的一个青年好像认识Qin,插了嘴,满满都是讽刺,“没把自己弟弟带出来带出个陌生人,你们守卫军真会舍己为人,可怜作你们的家属一万分得倒霉。”

  Qin于是沉默,低着头悲伤而歉疚。那双眼睛好像冷光下的玉石,吸进了所有不能言语的东西。

  他还不到参军年龄,所以他不是士兵。但他的父母都是,不知道是死是活。难怪那个踢我的人肯稍微听一下他这个十岁毛孩的话,毕竟,他家是为这个城市拼命的战士。

  这样看那青年最后一句说得没错,守城军的家属确实很倒霉。Qin就很倒霉。守城军也很倒霉,守了这样一群人。

  到了晚上,大家都睡了,阿妈也睡了。她老了,还受了伤,我有些怕。我睁着眼睛,不敢睡。

  白天踢我的那个人悉悉索索爬起来了,跨过其他人朝我走了来。

  我想我不能吵醒阿妈,我想我应该跑。外面的枪声已经停了,我可以跑到天涯海角。

  天涯在哪?和海角一样远。海角呢?又有多远?

  那么自由呢?

  一边跑着,我一边想着这些问题,然后就摔倒了。看来脑子这东西,不适合我。我可能不应该思考,活着就好。

  我摔了,很快后面的男人追了上来,扑了上来,压了上来。肺里的空气被挤出去,我的后背几乎要被压垮。

  然后我遇到了第二个无法忘记的人。

  丰绅殷德。

  他是个很风采卓群的小子,站在一群成年士兵前面,在尘土飞扬里踩着跋扈的军靴,一枪崩了那个男人。

  丰绅长得也很好看,过大的军装在他身上有种奇异的和谐,他也只有十几岁。

  那时候啊,我们虽然狼狈但不肮脏,都是未走出半生的少年,在遍布世界的烽火里匆匆相遇,见了一面,记了一生。我记得有一双漂亮眼睛的Qin,黑到忧伤又执着冷静的瞳仁;我记得笑起来带着傻气的不知名字的小小孩,钻在Qin怀里像只带着阳光味道的小奶狗;我记得曾经少年意气的丰绅,即使后来丰绅已经变得残暴冷辣再不是当年样子,我依然记得当时年纪小,我们正好相遇,多巧。

  我唯一不记得的是当年的我自己。

  现在我还能活着,一是因为我够浪,二是因为我能忘。当年的我竟然为了逃脱那个男人跑出了防空洞最后纠缠了无数个男人,多傻。如果我不跑出去,我不会是现在的卡俗雅,不会千人枕过万人睡过,半生飘零一身残破。

  我被塔吉克军也就是丰绅所在的军队抓了起来,做了他们的“中间人”。所谓中间人,和Spy有些像,但远远比Spy卑劣,更让人瞧不起,更不能见光。甚至连军妓也不如,军妓好歹是和友军做,而我只能摆弄着身体迎合着敌人,历尽艰难地捕捉到一丁点的有用信息,再冒着生命危险把信息传回塔吉克军队。

  毕竟,我的阿妈在塔吉克那里,虽然她老了,不会活太久了,但哪怕只有一个月,我也想让她活下去。如果我不做塔吉克的中间人,阿妈一天也活不了。

  那些出卖身体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呢?下体不停流血,口中含着别人身体的一部分,粗糙,沙哑,昏天黑地。

  还好我都忘了。

  丰绅也许对我是同情的,但他并不能做什么。当我还在塔吉克军队的时候,他会扔给我一些药,还有一些食物。但不到半个月,他就从乌拉瓦带着一小队兵离开了,剩下的大部队里没人再给我一个除了欲望以外的眼神,之后不久,我就慢慢成了敌军里浪荡妩媚的红衣舞女。

  那些酒馆里的人都知道,有一个年轻的吉卜赛女郎夜夜缠绵在军官们的身上,热辣放肆像最盛最烈的篝火,足以燃烧每个男人。

  但其实,我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

  生而为人,真是抱歉啊。

  在十八岁上,我的第三性征才显露出来,同时具有女性和男性的体征。

  军营里的男人都是疯子,都是野兽,对女人腻了,甚至男人都腻了。我的双性特征被发现后,日子生不如死。那个叫乌里希的男人是这时候出现的,他跟我上床,也教我枪法,甚至教我搏击。

  拖他的福,我也能成为利器了。我捅死过留着金色胡子的匈牙利上尉,也掐死过刚入营的平头小毛孩,大多数时候是在赌馆不干不净的床上,酒气熏天,声色犬马。这种时候下手容易,逃跑也容易。我的身体和我的心灵是分开的,身体在最高潮的顶端,心在最死寂的水底。有时候水底闪过一双眼睛,漆黑坚定,善良平静。那是我见过最美的事物。

  乌里希手下还有另一个孩子,比我还小好多,而且几年过去似乎还是那么小,竟然没有长大。我跟那个孩子只见过几次面,也只说过几句话。

  我并不为杀人而歉疚,我得活下去啊,即使阿妈已经死了,我也要活下去啊,不然,我熬过来的那些日子,又成了什么?毫无价值。

  时光走啊日子飘啊人生摇啊,终于啊终于放浪无情的卡卡雅“死”在了战火歇停的时候,我改了名字,从女人变作男人,打扮成流浪吹笛小伙的模样偷渡到中国——那时候我的中文已经不错了,而中国,是我一直想去一次的地方,也许,是因为Qin是中国人吧。我想用新的脸孔对着阳光重新活一次,以人的身份,自由者。

  我从轮船底摸出来,等轮船再次开走,在草地里躲着等到天亮。我想天亮的时候我就自由了,就算是个一文没有的流浪汉,我也是个新生的人。阳光那么好虽然它那么刺眼,明晃晃地照进了我的身体里,浑身松快得好似骨头里面都是空空的洞,随便摇摇身体都能吹出笛声来。

  我刚站起来,还没走几步就看见码头上一汪深色的水,飘了人,流着血。

  那个人趴着,不知是死是活。按常理说卡卡雅是不会理他的,但那天刚好是我想重新活过的日子,是卡俗雅的生日,于是我难得的想发个善心救个人。

  我把他翻过来,他脸上也是血污,连样子都看不清。说实话,我出卖身体久了,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俊的丑的老的少的,要是能选,我肯定优先选和年轻英俊的去做,现在当然也会第一眼去注重别人的脸蛋是不是好看。这下看他血血水水的,我就嫌弃了,想丢掉他走人。

  但是吧,上帝总是想给人制造麻烦,以无数种偶然。

  那人在我转身前的一秒钟睁了眼,于是我就走不动了。

  我说过我见过最美的事物是Qin的眼睛,甚至我在床上死去活来心如死灰时也是想着那双眼睛撑过来的。我不知道我算不算对Qin有过初心萌动,太久远了,我哪能记得。我只知道我这辈子能为其飞蛾扑火的事物里,一定有那么一双眼睛,它们给过我救赎哪怕只是瞬忽。

  时隔八年,现在仿佛那双眼睛又出现在我眼前,他是Qin?或者不是?

  他说:“走。”

  走什么?谁走?为什么走?

  他没说,因为他说完就晕过去了。

  我看看天,把他胳膊抬起来放我肩上,一手抓着他腰开始四处游荡找找有没有落脚的地方。他腰上的裂口很大,简直能把他撕碎。他在水里泡太久了,伤口白白红红,我都分不清那是刀留下的还是猛兽咬的。

  为了不让伤口把他撕碎,我又横抱起他来,他还是少年的身量,纤细又很修长,大概十七八吧,和我差不多大。我当时觉得自己像个救下公主的骑士。当久了女人,这还是第一次扮演完全的男人,这种感觉,很奇怪,奇怪到我发笑。

  我压低声线笑了出来,雌雄不辨。

  不错。

  我就那么抱着他来到一个小诊所,外面的牌匾破破烂烂,怎么看都是个黑诊所。不过我没有钱,打算黑吃黑。我把少年放在桌上,掏出一把假的手枪对着那开诊所的男人,“医他。”

  那男人没什么反应,推推眼镜,“安乐死怎么样?我就叫安乐,我只提供一种医疗,就是安乐死!”

  一个女人从里面出来揪了安乐的耳朵,“胡说八道什么!”女人又看看我,直接把我的枪推开,“假枪别拿出来唬人了,哪里来的?土耳其?澳洲?”

  “姨!水枪坏了!”一个孩子声音从门内传来。

  女人抹抹额头,翻着白眼,“别让你侄子来了,这又不是什么好地方。”她看了看我,“连抢劫医生的都有。”

  毛茸茸的脑袋探出来,戴着圆框眼镜举着水枪,看着十岁出头。

  我当然不是想抢劫医生,那女人这么说了,我于是又把人抱起来打算去下一家看不出假枪的地方去黑吃黑。但安乐叫住我:“等等,放下来吧。”

  安乐免费治了人,我问为什么,他说不能在小孩面前树立一个冰冷冷见死不救的形象。

  “要是我侄子不在这,我不只不救,我还要把你们丢海里去——你们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安乐说。

  “怎么不是好人?我长得不好看?”

  “越好看越危险,自然界都是这样的道理。要是不美丽,怎么诱捕猎物自投罗网?”

  好吧,他说得对。

  我在诊所里呆了一个晚上,安乐把人带进去做了个手术。我很怀疑,没死的人都能给他做死了,就那么几把破手术刀,医疗器械还不如塔里克的随军医疗队呢。不过我觉得我已经做完这件善心偶发的事了,后面那人死活和我没啥关系,何况我也没钱付诊金。所以在晨曦出来前,我就踏上了这片土地开始了新的旅途。

  我在这片土地住了一年,发现它比我想象中动荡混乱得多。也许我的骨子里已经习惯了流浪,在某个傍晚我抛下了我的私酒小店,再次开始流浪。

  流浪终止于THA,新的生活也终止于此。这个坐落在群岛包围之中的奇怪国家的奇怪政府,给我的罪名是无籍。我没有国籍,没有任何国家会承认我们。但是无籍算罪吗?我不是人吗?你若伤害我,我不是也会流血会痛吗?

  THA判处我进了男监,这我理解,我如果进了女监,那么对女犯人都是威胁。但是其实性这种事,并不是非要异性才可以做不是吗?

  监狱里的我可能比以前更能浪,更能忘。

  我曾经想开始新的生活,做一个人。

  但是上帝不许。

  那就算了吧。

  有时午夜梦回,我想我这一生,没有被什么人爱过,也没有爱过什么人,我大概失去了爱人这个能力。

  在神荼来到THA后,我更确认了这一点——我失去了爱的能力。

  我想要他,喜欢他,希望他活下去。但我依旧不爱他。

  没错,我不爱他。我对神荼没有爱,虽然有欲望,但那是身体本能。我为他所做的种种,不过是祭奠我的曾经,我想要保护的,是他身上我曾经有过的气息。

  因为他让我想起了Qin,我曾经还是一个纯粹的小女孩时遇到的一个温暖的小男孩。

  我喜欢离他近一点,仿佛这样可以离曾经的我近一点。他很俊美,这一点所有长有眼睛的人都不会否认,我也不会否认他像黑豹般的气质和闪耀光辉的外表吸引着我,让我不管是为他变女人还是当男人都甘之如饴。

  不过他不愿意。

  说实在的,他如果愿意,我说不定还不想要了。

  我想要的东西很少,因为我能要求的东西很少。目前我想要的,是自由。

  丰绅许诺过我的东西。

  但我想这其实不可能。

  我已经在THA呆了很久,久到无所谓活不活了。我已经看清楚THA收的其实是,战犯。

  所以不需要实际的罪名,只要遗留的战犯到了这片土地,就逃不了。丰绅是中国人,他有句话常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THA在四处搜捕当年的战犯,故意将他们引到这块小岛来,这样他们就无法被自己的国家保护。THA将他们和普通罪犯关在一起,然后在某天,悄悄地处死。

  那么神荼呢?他是吗?

  在当年的硝烟中,他是其中的一员吗?举着漆黑的枪支,剥夺无数人性命的一员。

  我作为战犯在THA里安全活到现在,可能一是因为我没有国籍,我的死不会引来任何国际争端,所以THA不着急;二是因为贝希摩斯和丰绅的双重保护。当然,也是双重威胁。

  但是,现在结束了。

  我的四肢被结实的铁链锁在巨大的油桶边上,我的眼睛被黑色的布条蒙起来什么也看不到,我能闻到烧焦的气味,我的皮肤能感受到汩汩的热浪。火焰正在这个房间肆虐。

  “怎么回事?”一双手抓住了锁住我的链条,是他的声音。

  “这是……惩罚。”我竟然扯出了一个笑。

  “我带你走。”我听到刀和金属链条撞击的声音,他想救我,我真高兴。

  “来不及了。”我说,并请求道,“你能亲亲我吗?”

  我随即很快又说:“不用了,你走吧,谢谢你,再见了。”

  他跑出这个即将爆炸的区域,我在蔓延的火焰里有些羞涩地笑了,在这种时候我居然发出这样少女似的请求,真不好意思。

  可以亲亲我吗?可以抱抱我吗?可以爱我一下吗?

  原来我也渴望着爱,不要身体上的,要精神上的。

  火焰爆裂,我的身体失去知觉。

  我被蒙着眼睛,但是我看见了有一双漆黑双眼的Qin在我面前跑开,然后另一个孩子在我面前坐了下来,他长得像一头健壮的小熊,但他笑得像一条可爱的小狗。

  我想起来了,达达儿。达达儿,他永远都是个孩子,他的心智长不大的,他依赖我如母亲姐妹,他爱我如恋人。他粗糙的胸膛里有一颗温柔的心。我在他的肩膀坐过,在他的怀里安眠过,在他的脸上留过一个吻。忽然想起,原来我也是被爱过的,在这最后最后的时刻想起来了。THA这么多年来,他遇到了我,我照顾过他,更利用过他,也不曾为他的消失有过太多的难过不舍,不过你看他一点都不怪我。

  达达儿,达达儿。

  现在他向我伸出了宽厚的手掌,我将手搭了上去。

  那么,一起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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